熊自牧: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与发展
发布时间: 2013-08-25 浏览次数: 10

 

党的群众路线产生于党的初创时期,形成于革命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真正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传家宝。


  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早在 1920年起草、1921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宣言》就明确提出,要让“劳动群众”的势力“发展和团聚”起来,创造一个新的社会。这可以看作党的群众路线的萌芽。党的群众路线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同时凝结着全党的集体智慧。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强调要按“群众路线”办事,一切经过群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思考的深入,毛泽东撰写了《实践论》《矛盾论》等一系列重要著作,对大革命时期形成的群众工作经验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和升华,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一是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概括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三是阐述了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关系。


  党的七大首次对党的群众路线进行系统总结。毛泽东在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和闭幕式讲话《愚公移山》中,都着重讲了群众路线问题。党的七大第一次在党章中系统地阐述群众路线问题,概括了建党以来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和实践。党的七大强调:“我们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这是我们党与毛泽东思想根本的东西”。七大通过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从四个方面对党的群众观点作了系统概括,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并强调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路线”。


  党的八大将党的群众路线写入党章。八大根据执政后党的状况发生的变化,第一次在党章中写入了“群众路线”的概念,要求“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根据毛泽东的论述,邓小平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作了进一步阐发,提出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加强监督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使党不脱离群众。邓小平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内涵:一是从党的性质和宗旨上强调了“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二是从工作方法上强调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党根据新的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群众路线理论。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的内涵作出了更为明确、简洁的概括,即“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指出,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人民群众的利益首先就是物质利益,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这个衡量各方面工作成败的标准,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价值,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将其与党的群众路线很好地融合起来:一方面,党的群众路线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和手段;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又是群众路线和群众利益的最好体现。2002年至2012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成为新时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指针。


  党的十八大作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战略部署,这是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新时期践行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这项活动,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可以预见,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将得到进一步丰富发展,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落实,从而更好地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作者:熊自牧 来自:2013年07月22日《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