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16 浏览次数: 290

 

关于继续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为下一步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方案》、《活动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等要求,认真进行有关活动的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认真组织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载体,积极推进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一)学习测试

在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测试。处级干部参加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测试;其他党员和科级干部的测试由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组织,基层党组织自行出题(参考题目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于930日前将测试题目和参加人员(不包括学生党员)测试成绩单电子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测试时要本着便于测试人员参加的原则,采取实用、有效方式。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测试前的宣传、准备工作。考试不及格者,需重新组织测试。

(二)联系点工作

根据确定的联系点,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督促和落实所属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如何到联系点开展好工作,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要通过走访、座谈、电话、信件、网络、发放调查表等形式,与联系点师生沟通交流,征求他们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本人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了解基层和师生民情民意,积极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积极解决,不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以好的作风赢得全校师生的认可。每位处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征求意见后,要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填写到《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汇总表》

(三)群众路线大讨论

根据有关方案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好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活动,把群众路线大讨论活动做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大讨论活动,明确“为谁办大学?”、“靠谁办大学?”、“怎样办大学?”,调动广大师生员工争创高水平工业大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每个党支部开展一次以“群众路线大讨论”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开展一次全员参与、服务师生的党日活动。

2.每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以“转换角色、切身体验”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切身体会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方法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

3.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一次“群众路线大讨论”专题会议,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参加,邀请校聘教授和青年博士代表、管理岗位人员代表、非党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

929日前,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把本单位开展“群众路线大讨论”活动总结、基层党委(党总支)专题会议纪要电子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党支部开展大讨论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收集和存档。

(四)征求意见

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按照要求,以各种方式征求师生意见建议,其中,二级学院的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职能部门要根据岗位性质和服务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填入《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汇总表》,并请以部门为单位于926日前将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汇总表》纸质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做好表率,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好本级党委(党总支)和所属各支部的各项活动,及时上报有关经验总结和典型材料。联络员要确保每个党委(总支)、机关党支部每个环节活动报送1-2篇经验材料,整个活动结束后要报送4-6篇材料。材料主要是活动做法和成效,字数在五六百字左右即可。特别是涉及学校事业重大项目和服务学生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更要设计好自选动作载体,凝炼活动经验和特色。

2.在整个活动中不能放松对师生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动态掌握。应认真重视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师生利益问题,要通过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坚决防止出现一些突发事件。要通过活动,真正达到团结和谐的工作局面,凝聚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更快发展的正能量。

3.征求意见的关键是聚焦“四风”,不能“散光”、跑偏,不能以具体工作问题代表“四风”问题,不能以解决工作问题代表解决“四风”问题。要做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来丰富充实活动内容并检验活动成效,两促进、两不误。

4.认真报送有关材料。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除上报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汇总表》等要求外,其它只报材料电子版即可,邮箱:qzlx@spu.edu.cn)。

5. 我校作为郭省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各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提前谋划准备。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09.16